南昌市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中办发〔2020〕30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赣办发〔2020〕26号)精神,不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在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加快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描绘好新时代南昌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首要任务。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的首要任务,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明确改革方向,领会核心要义,掌握实践要求, 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国有企业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并采取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企业,确保统一思想、学以致用、上下贯通、全面覆盖。
主要目标。通过三年的改革攻坚,推动全市国资国企实现“两个优化,两个提升”,即:全市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全市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全市国有经济规模体量显著提升,全市国有企业活力、创新力、竞争力和贡献力显著提升。到2022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力争突破万亿元,营业收入力争突破2800亿元,培育5-6家AAA级主体信用评级企业,培育5家资产总额过千亿,4家资产总额过五百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现有2家中国500强企业实现排位前移。市属国有经济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中部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
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调整工作,将市本级平台公司调整为3家。
做大资产规模。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我市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不断做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重大重点项目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谋划发展一批产业园区项目,不断提升我市产业承载能力,着力打造南昌轨道交通产业园、江西(新建)科创产业新城等重点产业园区和工控塘南第六产业园、南新市政公用生态农业示范园、南昌硒谷钟陵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力争至2022年底,打造5家资产过千亿,4家资产过500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做大资产规模、扩大市场化收入、增强盈利能力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力争至2022年底,我市AAA级主体信用评级国有企业达到5-6家。各企业要进一步提升把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尝试开拓ABS、海外债、专项债等新的融资渠道,加快对短期限、高利率的融资进行有机置换,达到“以短换长,以高换低”,持续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按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参与债转股项目;鼓励按规定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探索金融融资扶持路径,帮助实体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 助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 对规划用途已调整为商品住宅或商住混合用地的,须由政府依法收储后公开出让。深化国有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保障,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注重风险防控。全市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 全面防范经营效益下滑的风险、债务风险、投资风险、金融业务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安全环保稳定风险以及廉政风险等各类风险,强化风险识别,加强风险评估,努力构建预警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县区国有企业整合工作。各县区要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重组工作,将国有企业数量保持在1-2户。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做大企业规模,做优企业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增强融资能力,不断提升市场化和专业化运营能力。
(二)着力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21年,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修订完善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等要求。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要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修订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和董事会、董事评价暂行办法。依法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会,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在公司内部设立专门委员会,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督促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建立董事会和董事工作台账,落实董事会和董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对董事会和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和考评制度,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注重从各类优秀专业人才中选聘外部董事, 从现职企业领导人员中选聘一批经验丰富的同志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到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均要有外部董事。
加强公司监事会建设。依法建立健全公司内设监事会,增强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有效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加强监事队伍建设,规范监事工作制度,完善监事履职管理和评价,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专职监事。
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到2022年,全市国有企业普遍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
(三)着力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六稳”“六保”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国有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和主责主业,有针对性地提前调整结构,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国有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多措并举对冲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多种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之间按市场化原则有序重组整合。
培育发展新经济新动能做优一批领军企业。建立领军企业培育壮大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全省“寻找独角兽企业”活动,运用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手段,在新经济领域遴选成长性好、技术实力强、经济效益明显的种子企业,集中资源培育发展成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强化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协调解决用地、融资、环保、用工等问题。提升先进制造水平。推动企业加快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工艺和绿色产品,提升绿色智慧生产能力。
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指导推动全市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 梳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明确标准,列出清单,到2022年基本完成存量清退处置。建立处理国有“僵尸企业”协调机制,督促各企业积极稳妥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四)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层面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具备条件的可以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加大市属二、三级子企业和县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优先推出优秀企业、优质资产、优良项目,面向各类资本开放,努力引进具有战略协同效应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参与混改。市属竞争类企业混改坚持一企一策,国有资本可控股、可参股、也可退出。充分发挥战略投资者积极股东作用, 董事或经理层席位分配依法依规予以适当倾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培育国有企业新增长点。
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对符合条件的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以规范开展骨干员工持股,骨干员工与非国有股东同股同价持有股权,充分调动激发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积极性。支持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采取货币出资、科技成果评估作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开展骨干员工持股。鼓励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国有企业,或者在具有较高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创新业务领域的国有企业,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施跟投。开展骨干员工持股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相关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明确定价机制, 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
加快推动国有资本证券化。紧紧围绕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目标,加大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公司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托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采取“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梯次推动模式,实行动态培育。对核心竞争力较强、已具备一定上市条件的,重点跟踪、加强指导,尽快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对具有发展潜力、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帮助规范运作,加快上市进程。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拆分上市。鼓励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加大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上市公司并购力度。
开展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攻坚行动,为我市国有企业上市奠定扎实基础。
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内外部监督力量作用,对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加强参股股权管理, 切实防止只投不管。开展对虚假投资、挂靠经营等不规范行为的清理整顿行动。充分保障职工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评估工作,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五)着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改变行政化管理思维和方式,强化资本纽带关系,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要全面对照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要求,对企业发展战略、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完善,加快形成反应灵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政府购买产品和服务制度,对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国有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稳定可靠、公开透明的补偿机制。
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扩大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2021年,全市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要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扩大市属集团二级子企业层面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严格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建立业绩考核评价机制, 实行更具弹性的市场化绩效薪酬分配制度。对考核不达标、评价不称职的,畅通职业经理人退出通道。
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国有企业要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的政策。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加快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 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按照相关安排部署,2021年先行实施试点,2022年国有企业全面推行。支持企业根据实际,对重大攻关项目、关键生产工艺等企业所需特殊技能人才采用柔性引进和租赁等弹性用工方式。
健全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合理设定国有企业薪酬结构,统筹用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鼓励探索实施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账面价值增值权、EVA(经济增加值)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建立以增量奖励为主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工资总额管理,规范有序实施周期预算管理。对具有创新要求高、当期收益不确定等特点的国有企业,支持其建立与行业特点相适应、更具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对企业中长期激励、市场化选聘实行协议工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所需工资性支出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六)着力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
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以“五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转变监管职能,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清单以外的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对清单以内的事项实行“三优”管理,优化程序、优先办理、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分类监管与考核,研究制定差异化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更多采取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和信息化手段, 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探索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级层面选取1-2家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到2022年基本形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类集团公司功能鲜明、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国家出资企业格局。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调整优化总部职能定位和管控模式,有效发挥其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作用。
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通知》。积极构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定期开展国有企业全面风险排查,对投资经营、金融债务、法律事务等风险进行分类防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防控,防范化解资本运营、关联交易、债券兑付等重大风险。充分利用债转股、土地“退城进园”等优惠政策,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强化监督与违规责任追究。聚焦重点领域。瞄准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加强国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切实做到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强化监督协同。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健全问责机制。立足出资人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监管平台作用, 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加快形成出资人监督的完整链条。
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坚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推动全市国资监管系统工作联系更加紧密、沟通协调更加顺畅、协同发展更加有力。统筹推进全市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完善指导监督工作机制, 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政策制度协同一致,指导推动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调整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实现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清单范围、权责事项、原则依据基本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
(七)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建立完善跟进督办制度,健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联系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2021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研究制定加强我市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健全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选贤任能制度,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
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 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 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为积极担当作为的企业领导人员撑腰鼓劲,提供保障。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深化“监企共建”,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强化对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出台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及商务出差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两个为主”的要求,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解决本方案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深化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动真碰硬, 狠抓落实,重大情况要及时按程序报告。
制定落实方案。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对照本方案制定完善本企业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务求实效。
加大政策扶持。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战略重组、专业化整合和事转企改制过程中的政策支持,落实企业改革创新中税收优惠、人员安置、社保医保接续、土地变性确权及盘活利用、房产确权登记、资产过户、金融融资、企业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绿色通道及其他政策支持。充分依托及时奖励相关制度,激励干部职工在国企改革攻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国企改革督查考核工作。各县区、各国有企业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将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国资国企改革舆论引导,及时发现改革中的突出问题,总结宣传改革创新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营造国有企业改革良好氛围。
文化、金融等国有企业的改革创新,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来源:南昌旅游集团